2020年11月10日 11:22 來源: 延邊州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
州本級享受機關事業養老保險待遇的退休人員:
為了適應新階段工作需要,做到與企業職工養老金發放日同步,逐步達到基金省級集中統一管理服務的需要、優化規范基金使用管理流程、提供更加優質高效管理服務,經與州人社局、州財政局共同研究,現決定自2020年11月起州本級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發放日統一調整為每月25日(節假日提前至放假前一工作日),望廣大退休人員周知。
延邊州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
2020年11月1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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